安徽合肥:源头发力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合肥财政局从源头发力,多措并举破除政府采购范围隐性门槛和壁垒,着力提高市场主体认可度和获得感,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规范建设,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发布采购人责任清单和采购需要编制负面清单,明确采购人的28项责任清单和20条需要编制负面清单。采购人对采购需要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拓展一般性审察;
对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拓展重点审察。其中,非歧视性审察,主要审察是不是指向特定提供商或者特定商品,技术需要是不是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
二是实行需要预审,精确破除采购壁垒。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要拓展事前审核,发现采购需要中的隐性门槛和歧视性内容,进行修改健全,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规范性,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修订示范本本,提升采购文件水平。推进合肥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会同市公管局修订市级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本本,涵盖公开招标、角逐性谈判、角逐性磋商等5种采购方法和工程、货物、服务等3类品目,从源头防范设置隐性门槛和歧视性条约,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合财)